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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于27年前在村里的土地上种植约50株杉木,同年又叫我现在

我父于27年前在村里的土地上种植约50株杉木,同年又叫我现在 我父于27年前在村里的土地上种植约50株杉木,同年又叫我现在的妹夫及妹妹(妹妹当时还没有结婚)加种了约150株,总共约200株杉木。然后在这块地上种其他农作物约一两年,后因邻村纠纷,对方乱砍乱毁了一些杉木,纠纷过后,家里去补种,前后在那块地上种植农作物约六七年,已把幼小杉木培育成林。后来村里有两个人承包土地种植杉木,也在那一带,现在他们把我家种植的一起卖掉。说是他们后种的,我们种的已被邻村砍了。但我们亲手所种,虽然没有承包。请问我们有哪些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2-22 00: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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