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遇到交通事故
应当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只有向对方来索赔。
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不按工伤处理,部分地区可认定工伤。
已过社保年龄的员工即使仍然在单位上班,但和单位之间已不构成劳动关系,顶多是雇佣或劳务合同关系,所以即使在上下班时间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伤害,也不属于工伤,可以通过其他关系来获得相应赔偿,比如向对方肇事者主张相应的人损赔偿。
劳动法里没有这样的规定。
应当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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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劳动用工的合法主体,不认定工伤,可按雇佣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