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村干部非法永久性租出本村集体土地一事
村干部非法永久性租出本村集体土地一事 我们是湖南郴州嘉禾坦坪镇丰家村村民全村200余人,村干部将本村的丰家岭占地约20亩,此山于1980年按本村人口数责任分到户的自留山和旱土,其中一部分是种茶子树另一部分是种农作物,村干部借建公堂的名义,未经村民同意将村民的自留山和旱土,以每亩30010元的价格作抵压,向私人以每月3%的利息借款40余万元,三年之内连本带息还给借款人,此山就退回村里,如果三年之内无法连本带息还款,此山就永久性租给借款人使用,至于此山今后用来做什么合同上没有注明。我们村没有任何经济来源,三年之内无法连本带息还款。这就相当于将此山卖给了借款人。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村民又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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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何日成(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5-12-21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