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应该怎么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根据我国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发放军人名下的复原费、自主执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此外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
属于共同财产
以夫妻关系存续的年限作为基础,乘以年均值,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发放军人名下的复原费、自主执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此外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