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得离婚,该怎样离得合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他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他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男方无权起诉离婚。
2,至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不过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区别在于,非婚生子女,属计划外生育,需要缴纳罚款后,才能上户口;他们双方属于孩子的父母,都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3,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同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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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
起诉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对两个孩子的抚养问题做出判决。
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若就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处理。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对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决。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男女双方是1994年2月1日以前举行的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属于事实婚姻。女方可以 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由女方抚养,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男方与第三者同居的事实,还可以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如果男女双方是1994年2月1日以后举行的结婚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就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起诉孩子由女方抚养,要求男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并可以要求分割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