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有过错也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追问:现在问题是车主到底有无过错呢? 车子是超标的,人也坐在后面。而且是非机动车,没有保险的啊
如果有过错,那车主要承担多少责任
按照国家的计算案子总赔偿额在26-27万这样(农村,不到60岁,的标准)
回答:1、“电动自行车(超标)”,可能会认定为机动车。
2、车主的责任需要对方举证。
追问:事故认定书里采用的法律条文是非机动车的,法院有可能会认定为机动车吗?
车主的责任并没有其他的证明
回答:1、一般不会更改,除非有新的证据。
2、出车办事为谁?为什么会二人乘车?等等,都是可以找出依据的。
追问:办事是为了小集体采购东西,并不是两个人中的谁办私事。事情发生的时候,晚上7点钟左右,反正就说一起去,至于谁先叫谁的问题,也说不清了(电动自行车带人现象在农村还是挺普遍的)
如果这样的话,车主还有没有责任呢?
回答:有责任,明知不能二人乘车,就是有过错的。
追问:那车主有责任的话,不是分责任,负担其中的多少,或者人道主义的赔偿一点金额,而是连带责任吗?非机动车相对于机动车会不会有什么不同啊
回答:是侵权责任,分不清楚,就是连带责任。
追问:虽然不知道车主和驾驶员怎么在推责任,听了您一番话,车主肯定是有责任的,至于多少要看法院怎么认定,有可能是一点分责任,当然也有可能是连带责任。对吧?
回答:对,现在是法院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