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量提供凶器造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否构罪?
答:没有共同的故意,不涉嫌共同犯罪。
丙的行为虽然没有伤害的故意,但事情的后果和其有关联,应当承担责任,但可以从轻
案件发生的时间短暂,除非丙和甲以前就有共谋,欲害乙。否则,丙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有过错,应该承担一些民事赔偿责任。
你好,故意伤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你最好带上手上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等等,当面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证据材料在法律角度给你进行详细解答。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没有共同伤害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共同犯罪。
就你说的情况,丙没有责任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主要应该查清并拿出刀的主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