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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女孩与十八岁的男孩同居一起,同居一起的时间共做了两次人流

十四女孩与十八岁的男孩同居一起,同居一起的时间共做了两次人流 十四女孩与十八岁的男孩同居一起,同居一起的时间共做了两次人流。最后一次人流做后引起身体卵巢囊肿和盆腔积液弄到身体严重亏损。现在男方家庭还不愿意拿出看病的钱财,我们女方有理由向男方索赔身体亏损费和精神费吗?,现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抚州)
提问时间:2015-12-20 18: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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