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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

离婚房产 我与丈夫自愿离婚,7岁半的女儿抚养权归我。现住一套旧房归我,离婚后直接过户就行了吗?另一处新房首付是我付的,可房产证的名字是我婆婆的,现由我婆婆付房贷,离婚后我与丈夫准备各付一半房贷。此处房准备改为我女儿的名字,不知行吗?但现在房产证还未到手,只能在离婚协议上说明,不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以后如果他们反悔,我女儿是不是有可能得不到该处房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dJ8036(湖北-咸宁)
提问时间:2011-08-04 21: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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