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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参军复原到企业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助金
建国前参军复原到企业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助金 我的父亲在抚顺市老虎台矿退休,现年88岁,于1945年8月参加山东南麻战役于1947年9月在战斗中负伤,右肘部断伤,伸直有障碍,右上肘轻度萎缩,现定3等乙级伤残,因受伤的胳膊没有很好的治疗当时不能做重体力劳动,所以参加工作和退伍时间相隔6年,因工作间断每次涨工资都没能涨上但是今年7月份国家给建国前参军复原到企业退休人员规范生活补助金,本想可以领到但是因工作间断,并没有领到补助金。所以请求律师帮助该事情到什么部门可以解决?怎么解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钱如命(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11-08-04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