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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遗嘱继承的问题

关于遗嘱继承的问题 A先生和其妻子生活7年,育有两女,随着工作的变化,A来到其他城市工作,在工作中和C发生了感情,后来两人发生关系,后来两人有了一个儿子,A先生后来经过医院检查患有癌症晚期,所以A以妻子没有为其生儿子为由,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所有遗产(自己的单独财产)全部交有儿子继承.问这个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具有的话,那他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王仲康(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09-08-25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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