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法官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法官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因医院无相应的医疗资质给病人做了脊柱肿瘤切除术《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家属向法院起诉了医院,开庭时被告辩解称:不是做的肿瘤切除而是做的椎管减压,法官要求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是肿瘤切除,后来法官又要求做过错鉴定,这本来就是医院没有资质就给患者做了手术,为什么还要做过错鉴定呢?法官强制我们做过错鉴定,如果不做就直接判我们败诉,法官的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吗?我们可以拒绝法官的要求吗?医院没有该项资质就给病人做了手术,医院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有哪些赔偿,病人从2013年1月4日手术后一直瘫痪在床直到2014年7月死亡,在手术前病人生活自理,法院开庭到现在有一年半时间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uyang……(浙江)
提问时间:2015-12-19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