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
民间押车借贷,借方在付息的前提下,贷方未经同意将车卖掉
民间押车借贷,借方在付息的前提下,贷方未经同意将车卖掉 2015年10月8日,在介绍人的介绍下,去到了一家财富管理公司(对应去过的办公室,注册名为:深圳市宏昌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9.5万元进行一张JEEP自由光的抵押(当时预计尽快可以还上,故将市值20万左右的车进行了低价抵押),合同及口头都有可以续贷的条款;由于当时贷方宣称管理章的人不在,借口盖章后给合同,我忽略了借贷合同没有拿到手,只是将车钥匙和行驶证/车等给了对方,并于当天收到了贷方打的抵押款;按照第一个月的还贷约定,2015年11月7日到期,由于10月7日本人去香港办事,电话没有打通,本人回到深圳后已是7号傍晚,就和对方负责人发了一条短信,说了续贷的事;11月8日,双方通话同意续贷,但需要以8分息方能续贷,由于的确是7日没有及时电话通知,我同意了8分息再续贷一月,共计利息8200元,并于9日按双方电话约定,支付了4000元第一笔利息(按照合同是3分息,对方收利息人是:梁银梅,即深圳市开天盛世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接着于11月27日左右支付了另4200元利息;直至12月4日-5日,本人打电话给对方表示到期去还款赎车;到12月6日,对方一直闪躲,说太忙改天再赎,一直到9-10号,在本人仿佛追问的前提下,对方含含糊糊的才将真实的情况告知,车已经销售到了东莞(并在过程中有人打电话给本人询问说我的车对方报价17万);之前一直联系的人,说事后的由一个号称开天财富催收部经理的人对接,本人一直试图联系对方见面,对方一直没有见面,一直躲避;几经考虑,决定通过法律形式进行处理;故欲委托深圳地区在本方面有经验的律师进行维权处理,非常感谢!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dun(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2-19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