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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打工三个月17天,离职不退押金

打工三个月17天,离职不退押金 我侄子不满16岁,在饭店干了3个月零17天,押金500元。(未签劳动合同)离职前我给经理打了两次口头招呼。离职后我去退押金,领17天的工资,但饭店主管说必须提前45天打报告 辞职(店规),我侄子违返规定,不给工资,不退押金。我去找劳动监察,人家说按店规办,让我自己协商,实在不行的话,他们再给店家打电话。我已经跑了好多次,饭店一直在推脱说经理不在,我现在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健康开心(陕西)
提问时间:2011-08-04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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