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

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 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说是合作经营,4万每年的价格,他以4万5每年转租给我。不愿与我签订合同。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很简单的签订合同如下:甲方把一楼一号窗口以每年4万5干元交给乙方经营,卡机押金1万元。就这么简单。经营期间因为本是学校规定一家干的,后来分成四家,储存室,洗漱池冰箱等都不够用,洗漱池就两个又在里面化冻肉类,又在里面洗手,洗餐具,还在里面洗拖布。(里面有个厕所,真脏,走进去又走出来地上可见黑印。洗了这种拖布再去洗菜,那条件可想而知!)我以这里太乱为由,要求退钱退出,人家根本不理我。现一个半月了好不容易结了帐,发现根本不能干,才卖了1万1,就收取了1干4百元的水电费6百5拾元的燃气费。不戴口罩罚款200元。还有收碗洗碗拖地的工资公摊1仟7百元。∞我真的惊呆了!∞人家说他们签订的合同是每个窗口平摊。他也给我看过他的合同,我没看全面,没想到用1点点也要交这么多钱,我现已停业。我跟他签的合同没有提这些东西,我后来发短信问过他,他说一点点。我能依靠法律追回我交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12-19 19:5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