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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
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 本人在别人手里转包了太原大学食堂窗口一个,转包者以学校不让私自转让为由,说是合作经营,4万每年的价格,他以4万5每年转租给我。不愿与我签订合同。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很简单的签订合同如下:甲方把一楼一号窗口以每年4万5干元交给乙方经营,卡机押金1万元。就这么简单。经营期间因为本是学校规定一家干的,后来分成四家,储存室,洗漱池冰箱等都不够用,洗漱池就两个又在里面化冻肉类,又在里面洗手,洗餐具,还在里面洗拖布。(里面有个厕所,真脏,走进去又走出来地上可见黑印。洗了这种拖布再去洗菜,那条件可想而知!)我以这里太乱为由,要求退钱退出,人家根本不理我。现一个半月了好不容易结了帐,发现根本不能干,才卖了1万1,就收取了1干4百元的水电费6百5拾元的燃气费。不戴口罩罚款200元。还有收碗洗碗拖地的工资公摊1仟7百元。∞我真的惊呆了!∞人家说他们签订的合同是每个窗口平摊。他也给我看过他的合同,我没看全面,没想到用1点点也要交这么多钱,我现已停业。我跟他签的合同没有提这些东西,我后来发短信问过他,他说一点点。我能依靠法律追回我交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5-12-19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