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你好:
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是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且月利达8%,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月利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从你的情况看,对方已经归还5万元,尚欠合法款项应不多。
但从证据上,由于2011年7月24日又新出具欠条,可以对方存在一个新的借款为由要求对方还款以弥补损失。
补充新借条情况。
公正更好 ,但对方是否愿意配合呢?
在后的欠条有效,但你要分清,到底是欠款还是投资款?如果是投资款,那么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