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孙律师您好,我是事业单位的派遣司机,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底是跟单位签订合同
孙律师您好,我是事业单位的派遣司机,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底是跟单位签订合同 孙律师您好,我是事业单位的派遣司机,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底是跟单位签订合同,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后就是2008年7月1日起跟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今天用工单位跟我们几个司机开了个会,说要我们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因为车改没有职位了,合同2016年7月底到期,而且用工单位给我们的劳动报酬不平等,同为一个单位的技术工人给厨师的工资比我们高出1000多,这个合理吗?可以要求给我们补发之前的工资差额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5-12-19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