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的时候用了朋友一万五左右!今年四月份他让我给他写了两万四千七的欠条要求今年十一月底还要如若没有
你好,利息约定过高,超出银行年利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欠钱的话是要对方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了欠条不能证明资金流动情况,至少也得有一套合理说辞。 如果确实只用了1万5,对方逼你写了欠两万四千七,你也可以只认1万5的。如果欠条上面没约定利息,只约定还款日期的,就是逾期不还期间也就是加个大概5%-7%的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