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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挨打至轻伤,不是故意的就不够判刑了吗?

挨打至轻伤,不是故意的就不够判刑了吗? 我们做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是轻伤。派出所应该怎样做?现在还让我们做伤情鉴定,说如果不做的话,就是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已经做过司法鉴定了,还有必要再做一次吗?警官说,如果对方不是故意的,就不够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挨打至轻伤,不是故意的就不够判刑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水稀彻(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1-08-03 2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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