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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妇女被离婚时,法院要不要根据这个法律来判决?
妇女被离婚时,法院要不要根据这个法律来判决? 一套住房和一个小商铺(没有下水管道)价值相当,南京市浦口区法院无视被离婚的女方在南京没有住房的实际情况,无视大量证据证明是女方辛辛苦苦创造了一切,无视男方早有预谋地转移财产的事实,把女方在南京的唯一住房判给了在南京有二套住房的男方,让女方在没有任何设施的半地下室商铺里居住合理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被离婚的女人(江苏)
提问时间:2015-12-18 19:59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5-12-18 20:17
这是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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