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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罪留过笔录,但未行政拘留,目前在上海工作,户籍一直在原籍

嫖娼罪留过笔录,但未行政拘留,目前在上海工作,户籍一直在原籍 嫖娼罪留过笔录,但未行政拘留,目前在上海工作,户籍一直在原籍。根据上海户籍政策,我可以从居住证转常住户口,想落户上海。但是最后有一条“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我知道行政拘留不属于犯罪,但是违法,不过上海户籍政策里原文还有“治安处罚以上”这个词,不知如何解释?我这种情况属于可开具证明的范围还是不可开具的范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18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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