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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生前在我父亲和大爷家分别有两间房子共四间房子的所有权和13万元的存款
爷爷奶奶生前在我父亲和大爷家分别有两间房子共四间房子的所有权和13万元的存款 爷爷奶奶生前在我父亲和大爷家分别有两间房子共四间房子的所有权和13万元的存款,二老过世后并未留下遗嘱。老人有四个子女,除了我父亲和我大爷两个儿子,还有两个女儿。二老生前一直由我父母赡养,丧葬费也是由我父母出的。开始说四间房四个子女一人一间,13万我父亲留10万其他三个子女各1万。但在最后分财产的时候,两个女儿不答应了,最后在冲动下,我父亲和大爷签订了一份放弃继承的协议,内容说明老人分别留下的两间房子归两个姑姑,存款13万我父亲留7万,剩下6万他们三个子女每人2万(当时就给了,但在协议上没有体现已给)。现在我父亲和大爷冷静下来后悔了,觉得房子还是应该四个子女一人一间,但协议在姑姑手里拿不回来了,能否还有作废或者不合法的可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5-12-17 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