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引发的医疗失误
交通事故引发的医疗失误 我父亲是2011年7月5晚出的交通事故,因为当时不严重,就去了附近镇上的医院,去的时候就拍了片子,说没什么?就肌肉拉伤修几天就好了。第二天早上的时候呢?我们家属就说要病例单子,那医生就说没有,我们要拿回片子的时候还问我们要了5元押金,还没收据,说要就不要就算了。然后又补了一句“说这是别人撞的还要吊吊水,要是自己弄的涂涂红药水就行了”从医院回家以后,也去我们家住的镇上吊水了。可就是一直不见好,腿一直是肿的还疼得很,后来也去市里的医院看了,医生也问了具体情况,我们也说了当时的情况,说片子拍出来没什么事。就开了点药,药也吃完了,腿还是不见好。这才想起来又拍了个片子。结果是骨折。今天去医院找院长说明情况,院长尽然说你花钱看病别的我不管。后来我们报警了,在警察的调解院方答应按最低赔偿来算,三个月时间,三方共摊。我个人觉得这是医院的失误。应该由医院来承担,而不是三方共摊。如果我想打官司,应该怎么走法律程序。我想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辰辰@(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1-08-02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