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向合肥蜀山区法院申请查封被告人财产,没结果
向合肥蜀山区法院申请查封被告人财产,没结果 2008年我的父亲《驾驶员》在山西阳泉市出的意外《单方事故》,当时车主已死,是因为另一名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车主没有偿还能力,2011年法院判决合肥创新物流公司赔偿,和解过后,被告愿意已每月3000元支付,结果给了3个月就不给了,找法院带里不理的,敷衍了事。然后又找了律师写了份材料交到法院,内容是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对方账户里有钱,可是法院不去查封,当时执行庭庭长讲的蛮好听的,事后就变味了,现在这个社会太黑暗了 ,我们农村人到市里就给别人欺,人不能就这样白死了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72102……(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8-02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