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统筹遇见的问题

工伤统筹遇见的问题 你好:请问工伤统筹条例的六统一其中一条是《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是不是把1-4级工伤人员的津贴各自设立一个金额呀。比如1级的1000元2级的900元,3级的800元4级的700元是这样吗?如果这样的话在单位领取的津贴比他们定的标准高怎么办。比如在单位领取津贴数为1级1500元,2级1400,3级1300元,4级1200元。又听说高出标准的津贴额单位与劳动局各承担50%,那样的话如果到退休年龄是否把高出的部分全部纳入退休工资呢?劳动保险条例规定是就高不就低的,领取退休金时低于津贴额的要在基金里补足的。请求律师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刘利华(北京)
提问时间:2011-08-02 18:4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