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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A偷东西(价值300多元),有监控录像为证,所以B去讨要

由于A偷东西(价值300多元),有监控录像为证,所以B去讨要 由于A偷东西(价值300多元),有监控录像为证,所以B去讨要,结果A不给还辱骂B,言语恶劣(涉及B刚过世不久的母亲),B愤怒之下先动手打了A两拳,A也随即还手将B打到在地,随即A则也躺下说自己手指受伤,然后B报警,警察来了只做了简单的登记!事后A去医院鉴定,其右手小拇指骨裂,为轻伤二级,医疗费用等总计12000元。现双方准备私下和解,但是A要求给予40000元赔偿,B 表示不能接受!现在A准备起诉!请问律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对B是否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2-17 10:1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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