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法院要求录音的载体是原件,请问这个原件的定义是一定要手机自带的录音功能

法院要求录音的载体是原件,请问这个原件的定义是一定要手机自带的录音功能 法院要求录音的载体是原件,请问这个原件的定义是一定要手机自带的录音功能,还是录音笔录制手机通话也可以?请问录音除了报出双方姓名还有要清晰还要语气平和对方承认事实之外,还有啥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5-12-17 09: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