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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头与土地权的有关法律
关于户头与土地权的有关法律 大家 好,我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草原村,我出生于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生于1879年,性别女,民族汉,没有上过学,所以我今天在这里发表的是别人替我写的,这都是我的肺腑之言,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活,昨天《以前》生活给我的种种困难,我都以麻醉,我不知道的是明天的生活我该怎么活下去真的是无路可走了,我死了无所谓,我的孩子该怎么办,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天为什么要这样惩罚我,希望路过我空间的朋友们内心的看完我的经历,能否给我个生存下的建议,我该怎么做,怎么样才是对的,听听我的经历吧,我今年32岁,20岁的时候就结婚了,21岁有了我的女儿,当初我们的生活真的是很甜蜜,很回味那段日子,就在我女儿未满三周岁的时候我丈夫因不明病因去逝了,随即我把我所有的东西,《房子,行李,锅碗瓢盆》都留给了我前任老公的家人,带着我的女儿在妈妈家生活,我真的很无能,过了俩年我不想看到爸妈对我的操心所以又改嫁了,我的第二任丈夫起初真的是很好,我们过了一段安稳的日子,就在这时要求要个孩子,日子过的也这么安稳所以就有了我们的儿子,当儿子快满一周岁的时候我们的安稳日子也就到头了,他的妈妈总对我的女儿不公平,慢慢的他也就变了,所以我们的矛盾就与日俱增,就在这时不幸的事又降临在了我的头上,他因车祸身亡,偏下女儿,儿子他们都轻松的走了,留下的是家人们跟我的争吵,乡亲们给我的异样眼光,第二任丈夫去逝给了一笔死亡陪尝经,可他母亲让给孙子入了保险,我就同意了,我本身就是个很无能的人,没职业,没文化,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在带着俩个孩子生活,真的是没法说了,所以我把孩子撇给了我的爸妈,自己打工,可日子总不能这样下去,我还想有个好的归宿,稳定的家,所以像傻瓜一样的把生活还是寄托在了男人的生上,就这样我又嫁人了,当嫁的时候我就带着俩个孩子,说好的不能在生孩子了,我的第三任丈夫也同意了,当时我第二任丈夫那儿也在征地分钱呢,就是我原来的户口地,我为了安慰的日子把户口迁到了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可是结婚不到一年他就提出要孩子,正好赶上他们那儿征地给钱呢,跟我提出来要是生孩子的话给我一笔钱,我没答应,就这样不跟我过了,他起诉要离婚,所以就离了,没离婚的时候分钱都有我们母子三人的了,离了以后村民们就说有我们母子三人的百分之十,说什么我们没有分钱的份,因为结婚不到俩年,我想问问广大朋友们,我们回原来的地方也不要,现在的地方也也不承认,名义上户口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了但是村民们开会根本就不让我参加,法律上是不是有这么个规定,离婚女人就犯罪了,就算我犯下了罪,可我的俩个孩子是无辜的呀,怎么就得不到一个公民该有的待遇,永远跟别人站不平,如果像村民们所说,那么村里面也有刚生下的,刚娶回来的,他们怎么就有份,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希望哪个好心人能帮帮我,只要能要回俩个孩子的公民权,我愿用命来换,我去找了当地旗政府,政府的人员根本连门都不让进,好不容易混进去了,他们让我找乡政府,找到乡政府的人了,他们让我找法院,去了法院,法院说不受理此案件,最后一致说,按村民们的意愿去做,那么我在敢问如果村民现在一致同意让我们母子三人去死,政府官员们也就同意了村民们的说法了我们可以死 了是不?难道现在的社会真的是官官相护吗,就是相互,为什么要用在我头上呢?各界的大爷大妈,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么我到底该怎么样才能保护我俩个苦命的孩子的公民权,求求你们了怎么样做,帮帮我,求求你们了以上所说一切属实,如有虚构天打五雷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2762……(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1-08-02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