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公务员打人与单位无关?
公务员打人与单位无关? 拥有“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海关保税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海关先进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的海关一业务处副处长为丈母娘家违规安装的晾衣架殴打七十岁的老人,向海关投诉,海关领导居然称此事与单位无关,可叫派出所、法院解决。由于海关为行政垂直管理单位,因此打人方气焰嚣张,事后多次发生蓄意谩骂、泼水等事件。
请教杨律师:这种态度合理合法吗?这种行为是否符合《公务员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十二)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怎么做老人可争取到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blr(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08-02 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