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律师:你好!咨询一下,我在一家公司的岗位上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
您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好,可以要求。根据《劳动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好,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好。1、《劳动法》规定:超过10年,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若是签订另外一家,那么公司会规避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3、更换公司主体的,你可以要求不和新公司签订,要求和原公司签订。4、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