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私人诊所误用药而导致死亡
私人诊所误用药而导致死亡 跪求大状们!我的弟弟因为感冒在一个私人诊所误用药而导致死亡,现在法院已叫法医做了鉴定,鉴定出来确定该诊所是因为用药过敏引起死亡的,但现在公安局给我们回复说要再去卫生局检查病人曾用过的针水,我想求教一下程律师,从案发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既然法医已鉴定是用药过敏而引起的,就这个还不能定案吗?还要继续去追查针水?这样岂不是在拖时间吗?还是因为什么?恳求你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azai……(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08-01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