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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孩子法院判给男方,理由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及生活环境比

离婚一年,孩子法院判给男方,理由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及生活环境比 离婚一年,孩子法院判给男方,理由是男方的经济条件及生活环境比我好,我每月按工资的25%支付抚养费给男方,一年以后,男方以物价上涨的原因要求我提高抚养费,否则将去法院起诉,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如果每年他都去法院起诉,我是否每年都得提高抚养费,即使我的工资一分未涨也必须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5-12-14 21:0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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