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成都双流十级工伤咨询律师
成都双流十级工伤咨询律师 各位律师好:
我在成都双流的一家公司上班,2010年6月5日因工作受伤,公司当时没给我申请工伤,后来我自己申请,我自己已经申请好了社保局又说以后赔偿还是要公司来办理,所以又叫我找公司的经办人一起办理.2011年5月10日到医院被评为十级工伤.
伤残等级拿到了.人力资源部说是我自己申请的医药费报不了了,但是是公司没给我申报工伤的,简直气死人.后来我看了一次性伤残补助,上面只有一项金额:是1300多×7个月=9000多.没看懂.“1300多”到底是什么?是平均工资还是什么?我工资还是有2000的样子嘛,怎么是1300多?我们的工资是:基本工资(现在1240左右)+浮动工
资(900左右)+加班费-水电费-伙食费-住房公积金-扣税=最终工资.
我想请问:这个四川成都双流的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到底是怎么算的.公式是什么?公式里每项数据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如果是“本人工资”的话具体指什么,是基本工资,还是“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还是什么?如果是指平均工资的话,是按受伤的时间计算还是按鉴定的时间计算?
问题太多!希望各位能给点意见或者或者详细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5696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7-31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