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这构成犯罪吗?
请问这构成犯罪吗? 您好,我是一名女大学生,我更前任男朋友分手,他不但不同意,还经常来骚扰我,到我们宿舍楼下等我,一见我就拉住我不让我走。曾经因为分手他还强行把我拉走打伤我,第二天我报警了,可这好像就是点民事纠纷,也没能把他怎么样,他更肆无忌惮了,经常来我们学校,导致我一个多月不敢出门,不能正常上课。他还经常用不同的QQ说话损我,侮辱我,现在又用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拍的我的裸照来恐吓我,说要我后悔,要让我胜败名列。他在QQ上说叫我到另一个QQ上去看我的照片,并给了我密码,我去看了,真的有,有十多张,我把他更我留的QQ留言保存下来了,请问一下他的这种行为构成了犯罪吗?如果犯罪了要判多长时间,接下来如果他还继续恐吓我的话我该怎么办?求助?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芩(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1-07-30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