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原告之父2014年5月借给被告十万元,1995年原告之父死亡
原告之父2014年5月借给被告十万元,1995年原告之父死亡 原告之父2014年5月借给被告十万元,1995年原告之父死亡,2014年原告发现借条(此时还在诉讼时效期间,银行也可以查到了到相关凭证,,没有诉讼),2015年原告提起诉讼,(此时已过最长诉讼时效,银行也查不到相关凭证了),法院以死亡者配偶及子女不知道此借款为由,使用延长最长20年诉讼时效期间,判原告胜诉?这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广安)
提问时间:2015-12-12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