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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拒绝承担监护人职责吗?

我可以拒绝承担监护人职责吗? 我姐姐多年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过去一直是父母承担其监护人职责,并代姐姐将她的女儿抚养成人,她的女儿至今待业在家没有稳定的收入。姐姐本身有单位,有固定工资收入。我作为弟弟,由于在父母生前曾代理父母行使过监护人职责,深刻体会到要行使好监护人职责的困难,和在行使过监护人职责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和自身利益可能因此而遭受的损害。出于保护自身利益免受侵害的前提,拒绝承担监护人职责。这样做可以吗?如果不能我有什么办法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hxp(湖南)
提问时间:2011-07-3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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