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是一个台湾人,找我做名义上的合伙人,但法人是他,
如果仅作名义上的合伙人,则无意义。
权利义务应对等。
合伙人风险太大了,个人都要被卷进去
你作了合伙人,当然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可以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既然存在法定代表人,你应当是股东而不是合伙人;
是股东,就需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效责任。
1、双方有无合伙协议?
2、双方是成立什么公司呢?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建议不要这样操作,有一定的风险。
如果是普通合伙人,则你个人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