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是否属于误伤,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是否属于误伤,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我弟弟上班去搬东西期间,他一同事在他坐的凳子上故意滴502胶水,他回来坐下去发现,对公司同事进行质问,然后拉他这个放502胶水的同事过来看,但是他这同事当时并没承认,后来承认,他这同事反手把我弟弟手拧住,我弟弟要挣脱,结果在挣脱过程中自己头撞在工作台上,同时与后面同事一起重心不稳摔倒,我弟弟屁股坐在了他的大腿上,导致该同事右股骨颈骨折,医生说很严重,可能致残,我方已经花了1万4的手术费和住院费,我想问这个我弟弟该承担什么这人,他这在法律上属于什么性质?算不算误伤? (整个过程本来属于开玩笑性质,他们平时关系很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a200……(浙江)
提问时间:2009-08-21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