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在澳门提出的离婚诉讼
关于在澳门提出的离婚诉讼 爸爸是澳门永久居民,妈妈,我与弟弟(均已成年)属澳门非永久居民,爸爸在外包养女人已经接近20年,妈妈为了给我和弟弟有个完整的家庭所以一直忍气吞声不提出离婚,最近妈妈身体状况变得不太好了,眼看我和弟弟都有自理能力了,想提出离婚,但是如何才能确保妈妈得到最大的利益呢?首先,我知道爸爸在外面有很多个第三者的了,多年前与一个第三者生了一个私生子,现在与另一名第三者又生下一个私生女,并有非法同居的嫌疑(我有了解过事实婚姻和非法同居,但是不知道如何取证及判断),妈妈与爸爸有两处联名房产,但是都是妈妈出的钱居多,因为妈妈有做散工和炒股票赚钱,爸爸的钱除了够供我和弟弟读书之外就都拿出养女人了,不想见到妈妈被害了20年还要蒙受利益损害,求指教!!如果离婚,是以什么形式提出最有利于妈妈?是民事的离婚诉讼吗?如果构成事实婚姻可以提出刑事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ve52……(澳门)
提问时间:2011-07-30 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