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可以起诉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