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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邻里之间的纠纷

邻里之间的纠纷 A和B为邻居,A家的房子挨着B家的院子,B家院子有个厕所。A家为了采光,未经B家同意在自家房屋墙上开了扇窗户,窗户正对着B家厕所。B家多次和A家交涉无果,于是B家用木板将A家窗户钉死,A家不干了,起诉到法院。要求B家拆除窗户、承担诉讼费和赔偿损失600元。
    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要求B家举证。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B家,请求不拆除的理由,一是A家开窗户未经B家同意;二是A家的窗户对着B家厕所给B家带来不便。请问这个理由充分吗?如果B家官司输了,势必要拆除窗户木板。那么其后给B家带来的不便和影响。B家还能维权吗?怎么维权?能向A家要赔偿吗?如果法律判决B家拆除,再告B家开窗户之事还有用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懂爱5315(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7-30 02: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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