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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赔偿问题

财产纠纷赔偿问题 我楼上漏水造成我家装修严重损坏,家具,家电受不同成都的损坏。这样的事实法院及双方都认可。
1、楼上房主提供一个不是本人出租的的租凭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2、楼上房主没有书面申请追加租房人为三被告,就凭一个不是房主出租的租凭合同就把合同上的租房人纳入三被告,判决损失与楼上房主无关,应租房人承担。没有任何其他证据及答辩诉状。法院这样的行为是否有违法律?
3、我起诉要求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法院就以没有鉴定机构出具的证明说举证不足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法院是否枉法判决?
4、上诉是否交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上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回味317(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15-12-12 10:01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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