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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打架造成的民事或刑事案件

打架造成的民事或刑事案件 朋友被人打了,一上来是1个,后来打电话叫来了3个,总共4人,他们是亲戚关系,他们都喝酒了,并且拿着铁棍子,给我朋友眼睛打骨折了,身上也有多多少少的伤,我们是天津的,现在案件还在派出所!派出所说一上来按聚众斗殴往上报的,被分局退回来了,说不构成聚众斗殴,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请问,这要是告他们,能判几年?如果找他们赔偿的话,能要多少钱?
哪种对我方有利,麻烦各位了!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angna……(天津)
提问时间:2008-10-08 15:5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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