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方面子女遭爸爸再婚对象起诉!
遗产继承方面子女遭爸爸再婚对象起诉! 我有个姐姐精神有问题,爸与妈离婚后、再婚已10年左右、现已去世,最近听说再婚对象(一位与爸年龄悬殊近60岁、当时刚学校毕业的农村女生)已向法院起诉我们3子女(包括精神有问题那个姐姐),要求继承爸爸再婚前的那套房产,据说爸爸生前已和她公证过,请问她起诉精神有问题的人合适吗?法律在这方面有何规定?
另外爸爸再婚前的那套房产,是爸与妈妈离婚前取得的,至少生前爸与妈之间并没有文字约定这套房子的归属,应该也有妈妈继承部分吧?不知继承程序是怎么定的?如果确有一份爸与再婚对象单方面立的公证书(我尚未收到),是否合理?
二个问题:1、她起诉精神有问题的姐姐合适吗?法律在这方面有何规定?2、爸与妈妈离婚前得到的房产,生前爸与妈之间并没有文字约定这套房子的归属,现在她单方面和爸通过公证全部让她来继承,合适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17……(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1-07-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