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三至四个人打一个人,并恐吓.而且一直没还手还口.属于什么性质
三至四个人打一个人,并恐吓.而且一直没还手还口.属于什么性质 买卖问题产生的起因:打人者是卖主.买家表示价钱贵了转身离开.卖家使用暴力强行把买家拉回来并用手拍在其勃子上叫其把菜摆好,在无助的情况下看到对方这样怕遭受更厉害的殴打,退一步帮他把菜摆好.但....卖家却说没帮他把菜摆好.就使用暴力对买家拳打脚踢.参与者三人.(三人均是推主)其后又从旁边加入一人.听方言应是他们老乡.
殴打其间,买家一直没还手也没说话.整个过程持续20分钟左右.在这其间,买家拿出手机打电话求助情况下.卖家把其手机打落在地下,并至手机耳机丢失.
后来110来之后并在市场联防之下对双方进行合解.但赔偿达不成协议.没办法民警把双方带入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再其对双方进行合解.在此其间买家由之前提出的500赔偿降至300元。但......卖家却说不赔偿并说不存在打人之过!(由始至终卖家态度一直不好)
最后民警拿出份验伤证明让买家去指定医院验伤.并告之如在指定时间没有到达的话要其自己把验伤证明留着.民警会电话联系!医院验伤证明上写着头部,胸位软组织伤.
下面请问:
一:软组织伤是什么意思,民警会对其做出什么结论.假如无伤的话卖家是否应担承担医疗费。
二:卖家由三人增加至四人对一位买家不停殴打属于什么性质。
三:买家应得到什么赔偿?能否告对方聚众团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派出所说叫我等......一个月之类会给予答复属于正常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fuyj……(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09-08-20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