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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2009年7月份释放的,2013年盗窃石油价值4200元。2015年10月21号自首。2015年11

2009年7月份释放的,2013年盗窃石油价值4200元。2015年10月21号自首。2015年11 2009年7月份释放的,2013年盗窃石油价值4200元。2015年10月21号自首。2015年11月23日公安机关通知办理了取保。这样的案件开庭会如何判?会判缓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46001124(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5-12-11 09: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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