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们是乡镇企业的工人,工厂己经放我们的假19年,工厂到现在还没有发工资给我们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我的补充: 2015-12-11 08:51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通常是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70%至80%,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直到复产、复工。
你好,19年?已过时效。若是19天,可申请仲裁维权。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建议电话联系,19年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