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交房面积差异契税问题
交房面积差异契税问题 我于2010年初购买商品预售房一套,合同面积126.15平米,并且申请了地震灾区契税全免。今年6月底交房时,实测面积131.53平米,现开发商要求我补交多出来的5.48平米契税,并且要求按4%的标准来交,我已提交首套生活用房证明,但开发商以当初契税是按4%全免为由,仍然要按4%补收多出来的面积契税。请问这部分面积我该不该交契税?如果该交,该按什么标准来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cZ7844(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7-29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