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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得了绝症,去世前去了债务人家要求重新写欠条,把债仅人的名字改成女儿的名字
债权人得了绝症,去世前去了债务人家要求重新写欠条,把债仅人的名字改成女儿的名字 债权人得了绝症,去世前去了债务人家要求重新写欠条,把债仅人的名字改成女儿的名字,债务人也配合更改(夫妻双方都签字按手印了,儿子没在家,所以没签)~可是此款已出借3年多,现在的债权人多次索要无果,债务人有一处房产,那请问:1-原欠条还有用吗(就是去世的人和债务人签定的欠条,原欠条债务人签的是夫妻双方和他们儿子的名字)??2-这样的案子起诉麻烦吗?因原债权人已去世,现债权人不知道当时出借时是汇款还是现金,这点主要吗??3-债权人起诉应该注意什么?4-债务人只有一套房产能执行吗?5-欠款本息一共5万元,债务人的房产能值十七万左右,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能拍卖吗?拍卖的剩于款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5-12-10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