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 我九九年承包本小组27亩土地,合同内容主要公粮提留义务工及其他合理费用,享受国家对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没有其他附加条件。签订合同期限三十年。当时这27亩是我赵东组赵显南以合同的形式退给本小组(期限也是三十年)。他在合同内容中放弃这三十年内国家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公粮,提留,义务工有组里承担。06年国家取消农业税以后赵显南回来要地,他没有走合法程序,08年10份夜里非法把我承包的27土地侵占止2012年。从12年我起诉赵显南到14年12月8日终审判决我承包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村里,赵集镇政府和市政府包赵集镇的工会主席陈祖胜压住头要把我合法承包的27亩土地确权给赵显南合法吗?有啥依据?我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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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51390……(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5-12-10 21:40